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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0000800/2021-06958 [ 发文字号 ] 白市驿府发〔2021〕75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白市驿镇
[ 成文日期 ] 2021-09-13 [ 发布日期 ] 2021-09-22

白市驿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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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以及农业农村部《2021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结合当前动物疫情形势和生产流通状况,现将2021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强制免疫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病种的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二)疫情普查目标。畜禽养殖户动物疫病的普查面达到100%。对普查发现的动物疫病规范处置率达到100%

(三)消毒驱虫目标。畜禽圈舍消毒面达到100%,畜禽驱虫指导面达到100%

(四)防疫监管目标。畜禽养殖户监督检查面达到100%,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率达到100%

二、时间安排

全镇防行动时间定为2021910日至930日。

三、工作内容

坚持常年防疫与季节防疫相结合,在抓好常年防疫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动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承担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集中抓好以下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开展大宣传大排查行动。利用短信、微信、广播、电视、流动宣传车、宣传资料、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进村入社、逐场逐户宣传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牛羊“两病”等动物疫病防控知识以及“先打后补”相关政策,不断增强养殖户防疫主体责任意识,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专班专人”作用,采取走访问询、查看照片或视频等非进场入户方式,集中开展动物疫情大排查。要动态更新畜禽档案、生猪户口,准确掌握畜禽养殖情况。排查时发现重大动物疫病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和上报。

(二)切实做好大清洗大消毒工作。要督促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生产经营者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加大消毒频次,扩大消毒范围,做到养殖、屠宰、流通等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全覆盖,有效降低面源污染。各村统一建立散养户消毒台账,并详细记录消毒药品种和浓度、消毒时间、消毒范围、消毒面积等信息。秋防工作期间,要集中开展一次大清洗大消毒工作。

(三)分类实施强制免疫。根据农业农村部《2021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规定,将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纳入国家强制免疫病种财政补贴范围;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要指导养殖户根据疫病流行状况自行开展免疫。强制免疫实行分类管理,对散养户,鼓励其在基层兽医的指导下自行免疫,确无能力的可“代行免疫”,且严格遵守《非洲猪瘟防控期间散养生猪强制免疫注意事项》,采用“一点一人一服一鞋两消毒”(一个散养点由一名防疫员穿戴一套防护服和一双雨鞋,进出均消毒)的形式开展免疫(见附件1。免疫同时,要做好畜禽标识佩戴,建立农村散养户防疫档案。免疫结束后,要及时开展免疫效果“回头看”工作,对漏免、补栏和免疫抗体不达标畜禽及时补免。

(四)抓好防疫监管。对散养户,严格落实责任片区监管巡查。督促养殖户落实强制免疫、养殖档案建立、定期消毒、动物调运备案、调入动物落地隔离观察、调出动物检疫申报、疫情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养殖场所清洗消毒、日常灭蚊灭蝇灭鼠、不使用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生物安全措施,严防疫情发生。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调运、不报告疫情、不落实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监督等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保障工作。农服中心负责按规定发放秋防工作所需疫苗、消毒剂。依法依规落实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审核等政策,防范廉政风险。

(二)强化督促检查。农服中心将不定期对各村秋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随时跟踪免疫进度及信息填报等情况,对进度迟缓、弄虚作假和工作不到位的村,立即督促整改。对安排部署不及时、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防疫效果不达标的将予以通报。

(三)强化行为规范。要加强疫苗使用管理,镇、村应建立发放、领用记录,避免出现因疫苗保管不当而影响免疫效果。工作人员要规范免疫行为,做到用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造成免疫失败;规范消毒,防止消毒不彻底,造成疫病传播。

(四)强化生物安全。必须把生物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循能不进则不进、能不接触则不接触的原则,严格按规范做好防护,严密防范因操作不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甚至造成人员感染。在开展走访问询、监督巡查、宣传指导等工作时,必须全程戴口罩,避免与养殖业主及其他人员近距离接触、交谈。在开展入户免疫时,必须全程戴口罩、穿防护服和雨靴,进出严格消毒。

五、经费标准

秋防工作过程中,各村防疫员按照600/人标准,协防员按照500/人标准发放补助经费,防疫员、协防员主要完成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圈舍消毒等工作职责。

六、其他事项

各村于925日前上报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动物疫病普查和消毒情况统计表、秋季动物防疫统计表、畜禽规模养殖反弹或新增调查表,报表交镇政府306办公室,报表联系人李璇,联系电话:13983126921。纸质档需要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附件:1农村散养畜禽强制免疫注意事项

2季防疫、消毒时间安排表

3.  2021年秋防行动情况统计表


白市驿镇人民政府

2021913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农村散养畜禽强制免疫注意事项.docx
秋季防疫、消毒时间安排表.docx
2021年秋防行动情况统计表.docx
白市驿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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