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2023-00130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5-10 | [ 发布日期 ] | 2023-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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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 2023-05-10 |
[ 发布日期 ] | 2023-05-10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部门现行的职能职责为: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
2.制定并实施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预算;抓好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3.管理本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规划建设、生态环境、财政、民政、信访、司法、卫生健康、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交通安全、社会保障等工作。
4.加强镇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预算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财政、财税工作的法律、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
5.指导、支持村(社区)工作,帮助其进行组织、制度和业务建设,促进村(社区)民主自治。
6.承办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镇内设综合办事机构9个: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7个: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会管理信息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7725.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725.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2090.09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预算开支。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7725.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3352.3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预算5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预算2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16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51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25.4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1493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485.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72.7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137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2090.0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326.39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763.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25.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25.72万元,比2022年减少209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2.01万元,比2022年减少1326.39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减公用经费及综合目标考核未纳入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283.71万元,比2022年减少763.7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预算开支。主要用于社事综合工作、建设拆违环保、农业三防、城市综合品质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治理等重点工作。
白市驿镇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66.27万元,比2022年减少33.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27万元,比2022年减少9.7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比2022年减少3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车辆编制数量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36万元,比2022年增加6万元,主要原因是原有公务车即将报废,增加了公务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34.28万元,比上年减少94.15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预算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283.7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姚,联系方式:023-65707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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