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镇街>>巴福镇>>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算
[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6-0117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6-04-30 [ 发布日期 ] 2026-04-30
[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6-0117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6-04-30
[ 发布日期 ] 2026-04-30

巴福镇人民政府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打印
分享到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

2.制定并实施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预算;抓好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3.管理本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规划建设、生态环境、财政、民政、信访、司法、卫生健康、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交通安全、社会保障等工作。

4.加强镇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预算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财政、财税工作的法律、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

5.指导、支持村(社区)工作,帮助其进行组织、制度和业务建设,促进村(社区)民主自治。

6.承办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巴福镇人民政府内设5个机构办公室,分别是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下属5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村居事务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413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36.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92.0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492.0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413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208.59万元,国防支出预算18.4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79.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61.4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23.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552.81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044.1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09.37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492.0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8.2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473.8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3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36.6万元,比2025年增加49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4.42万元,比2025年增加18.28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巴福镇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项目支出2722.18万元,比2025年增加473.8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换届选举专项工作、市级生态修复项目补助资金等项目预算。

巴福镇人民政府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三公经费预算22.7万元,比2025年减少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的计划;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与2025年一致;202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0万元,与2025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购置新车的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70.83万元,比上年减少28.2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降低,培训费、会议费等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6年无政府采购情况。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22.1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12月,巴福镇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

(五)委托业务费情况。2026年委托业务费涉及财拨资金64.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公用、环保卫生与市政管护、社会综治与安全、农林水发展与提升等支出。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财政拨款结转是指项目实施周期内,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预算未全部执行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拨款结余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单位资金结转结余是指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当年实际剩余的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谭春红,电话:023-65761316

附件下载:

巴福镇人民政府(汇总)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docx
巴福镇人民政府(汇总)2026年预算公开表.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