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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0-00464 [ 发文字号 ] 渝高新环发〔2020〕100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8-28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0-00464
[ 发文字号 ] 渝高新环发〔2020〕100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0-08-28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熙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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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凯西来实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重庆·熙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和《重庆·熙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重庆·熙街项目位于重庆高新区西永组团U4-8U4-6-2地块,占地面积16.35hm2,其中永久占地16.35hm2,无临时占地。项目分四期建设,总建筑面积506909.13m2,总投资为136092万元,其中水土保持总投资为865.6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228884.6元。一期建设期为200712~20106月;二期建设期为200812~20124月;三期建设期为20131~20148月;四期建设期为20185~20201月。本项目挖方量为55m3,填方量为12.6m3,弃方42.4m3运往亚士创能地块,不专门设弃土场。项目涉及的拆迁安置主要采取货币安置,由业主出资,地方政府部门负责统一安置。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等基本正确。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0年。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6.35hm2,其中永久占地16.35hm2,无临时占地。

(三)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六)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重点工作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及水土保持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二)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按报告书中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四)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五)及时向我局补缴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或者需新设弃渣场的,应按照《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转发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

(七)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附件:重庆·熙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doc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0826

文件下载:

原文下载: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熙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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