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高新市监罚送告〔2025〕1号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曾妹生鲜超市:
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1号《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内容是:本局于2024年10月15日对你单位作出渝高新市监罚送告〔2024〕5号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1、没收违法所得463.67元;2、罚款5000元;3.因逾期未缴纳上述罚款,依法加处的罚款5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 廖国宝 联系电话: 023-65422062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