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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来源:重庆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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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高新市监罚送告〔20251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曾妹生鲜超市

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1号《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内容是:本局于20241015日对你单位作出渝高新市监罚送告〔20245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1、没收违法所得463.67元;2、罚款5000元;3.因逾期未缴纳上述罚款,依法加处的罚款5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 廖国宝             联系电话:  023-65422062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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