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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关于补充申报2021年度西部(重庆)科学城高校院所协同创新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重庆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发布时间: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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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西永微电园公司有关高校、科研机构

充分发挥高校院所创新创业活力增强校院企地协同创新能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赋能区域产业发展根据《支持西部(重庆)科学城高校院所协同创新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扶持办法》(渝高新发〔20227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决定补充申报2021年度西部(重庆)科学城高校院所协同创新专项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单位应是西部(重庆)科学城核心区(以下简称核心区)范围内的高校、科研机构(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等)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已按要求完成各类统计调查填报工作

(二)申报说明(附件2)中的第一条“支持加大创新投入”仅适用于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在核心区范围内的高校院所;第二条“鼓励开展高水平研发”、第三条“支持建设研发平台”、第六条“支持共享科研设施”仅适用于相关学院、研发平台整体在核心区范围内的高校院所;办法适用的企业需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核心区范围内。

)已享受“一事一议”政策高校、科研机构不重复享受办法中的同类条款。同时符合重庆高新区其他同类政策条款的可根据申报单位意愿择优不重复享受

西永微电园管辖范围内高校、科研机构上述资质认定、资金申报、审核、拨付及解释工作等具体事宜由西永微电园公司参照本办法实施。

、申报资料

(一)《西部(重庆)科学城高校院所协同创新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

(二)其他申报所需佐证材料见申报说明(附件2

(三)所有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一份,双面打(复)印装订成册加盖公章骑缝章)20231023日之前,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属镇街,逾期不予受理。各镇街20231027前将申报材料及盖章后的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科技创新局申报材料按申报汇总表顺序进行编号)。

、联系方式

科技创新局:黄飞023-68511253,重庆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重庆高新区管委会5号楼215办公室。

曾家镇潘朝容023-65755808,重庆高新区中兴街20号,曾家政府305办公室

白市驿镇:肖洁,023-65722339,重庆高新区白市驿镇白欣路55号,白市驿镇政府306办公室

走马镇:叶思杞023-65770565,重庆高新区走马镇走新街5号,走马镇政府207办公室。

含谷镇:吴玲毅023-65731181重庆高新区含谷镇环球锦标市场19,含谷镇政府223办公室

巴福镇:兰倩023-68501179,重庆高新区巴福镇福兴路20号,巴福镇政府2楼经发办

金凤镇:谢周荟023-65740703,重庆高新区金凤镇金凤家园C组团5号楼,金凤镇政府304办公室

石板镇:毕崇实,023-65765772,重庆高新区石板镇长青路9号,石板镇政府207办公室。

西永街道:郝兴宇,023-65660928,重庆高新区西永路367号,西永街道办事处211办公

虎溪街道:王霞023-61691748,重庆高新区西永大道196号,虎溪街道办事处511公室

香炉山街道傅秀红023-65082726,重庆高新区大学城东路17号,香炉山街道办事处204办公室

西永微电园公司:高恒,18323121701重庆高新区学城大道62-1研发楼B1310办公室。

、注意事项

(一)请各镇街广泛宣传,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申报

(二)申报事项应在202111日至20211231日取得相关资质

附件2申报说明中上一年度均指2021年度

相关项目将参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科技统计调查、火炬统计国民经济统计等统计调查年报数据,对漏报、少报的部分不享受资金补贴

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为2021年度报告,其中高校、科研机构研发投入以加计扣除口径进行归集,企业研发投入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归集。

(六)若多项条款中要求提供同一佐证材料,可只在初次要求时提供,后续条款不再重复提交。

附件:1.西部(重庆)科学城高校院所协同创新专项资金申报表

2. 西部(重庆)科学城高校院所协同创新专项资金报说明

3. 西部(重庆)科学城高校院所协同创新专项资金街申报汇总表

重庆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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