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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重庆高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源: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 发布时间:202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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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25)文件要求,下达我区202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550万元,其中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70万元结合我区相关工作实际,现将2023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计划(详见附件)下达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切实提高认识。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2023年财政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相关工作。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和工作专班的工作机制,力争在全市树立乡村振兴工作的新亮点、新标杆。

二、加强项目管理。请按照《重庆市财政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渝财农202131等要求,及时安排和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快项目实施。请按程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建立工作账,确保今年12月底完工同时,注意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确保各级检查验收顺利通过。

附件:1.重庆高新2023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

2.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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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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