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重庆高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现代种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2〕142号)和《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3〕45号)要求,重庆高新区开展2023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现代种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现代种业发展能力提升。开展国家级种质创制和植物新品种测试基地运转维护和完善基础条件。
二、申报对象
现代种业发展能力提升项目。国家级种质创制或植物新品种测试基地。
三、建设期限
2023年12月20日前,形成工作总结。
四、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方向及额度
财政资金总额100万元,单个项目补助额度5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国家级种质创制或植物新品种测试基地发展能力提升相关的基础设施设备完善、检验测试等支出。原则上同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相同)不能重复享受财政补助资金(不含贴息)。
五、财政补助资金拨付
项目启动后拨付70%的补助资金作为项目启动资金,待项目绩效目标完成后拨付项目剩余财政资金。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各项目实施单位务必注重实施方案编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已报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报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备案。
(二)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所在单位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和本通知的要求管理使用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本专项无关的支出,严禁列支“三公”经费及以学习考察为名的参观旅游支出。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三)请将签字盖章的申报资料纸质件(一式三份)于2023年5月4日(星期四)18:00前,报送至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乡村振兴科(创新大道6号5号楼427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916797742@qq.com。联系人:袁野 023-68605368。
(四)相关申报资料实行简单装订,不建议胶印等过度封装。
附件:1.2023年发展能力提升项目绩效目标
2.重庆高新区2023年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
重庆高新区财政局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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