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区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关于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通知
经重庆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已公告金凤老场镇综合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范围。根据《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暂停办理以下相关手续:
(一)暂停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与、抵押、典当、分户、出租、改变用途、调配等手续,禁止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经鉴定的危房排危除外);
(二)暂停核发营业执照。售货亭、摊位等临时服务网点在征收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或迁出。
涉及范围:详见附件。
暂停期限:一年,自2022年6月29日起至2023年6月28日止。
特此通知
重庆高新区土地利用事务中心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