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 人社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要求,现将拟发放用人单位(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单位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A栋207
通讯地址(邮编):400000
联系电话:68183780
联系人:何丽芝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重庆高新区2020年度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第一批)公示表
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