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区建设局关于白市驿梁滩河片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项目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白市驿梁滩河片区(棚户区改造)拟被征收人:
经重庆高新区管委会批准白市驿梁滩河片区(棚户区改造)确定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及《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第八条的相关规定,需对该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土地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内容如下:
1.暂停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与、抵押、典当、分户、出租、改变用途、调配等手续,禁止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经鉴定的危房排危除外);
2.暂停核发营业执照。监督售货亭、摊位等临时服务网点在征收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或迁出。
暂停办理手续范围:
产权人:重庆银河春商贸部
1.坐落:九龙坡区白市驿镇白新街104号内。权证号:渝(2021)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1039942号。
2.坐落:九龙坡区白市驿镇白新街104号内。权证号:渝(2021)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1040149号。
3.坐落:九龙坡区白市驿镇白新街104号内。权证号:渝(2021)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1078396号。
4.坐落:九龙坡区白市驿镇白新街104号内。权证号:渝(2021)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1040122号。
暂停办理相关手续通知书有效期限为一年,从2021年9月24日起至2022年9月23日止。
特此通知。
重庆高新区建设局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