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关于2020年度高新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评估结果的公示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全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21〕60号)要求,前期高新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采取机构自查的形式,5月10日-12日市级质量督导员和黔江区检查组就机构资质、办学条件、规范管理、办学质量、办学成果等内容开展现场评估工作。现将办学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5月24日-5月28日
联 系 人:谷紫芸
联系方式:023-68030908
受理地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241办公室(高新大道6号管委会5号楼241)
附件:2020年度高新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公示表
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