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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新媒体产业园宣传片竞争性比选公告

来源:管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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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做好重庆高新区新媒体产业园宣传片制作工作,管委会办公室拟采取分散采购方式确定制作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拍摄制作重庆高新区新媒体产业园宣传片。
二、项目定位
着重从重庆高新区的政策集聚优势切入,对重庆高新区新媒体产业园的园区定位、区位优势、配套环境等方面进行宣传展示。
三、项目限价
视频拍摄制作总费用控制在20万元以内。
四、设计要求
(一)总体要求
1.运用现代电视拍摄制作手段,以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展示重庆高新区以及新媒体产业园的生机与活力。
2.宣传片的脚本撰写、摄制编辑、特效包装、配音配乐、字幕制作、配音等由制作单位负责,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提供相关文字资料和部分图片、图像素材,并对现场拍摄予以配合。
3.宣传片风格要求色彩靓丽,简洁明快,节奏清晰,富有科技感和现代感,并将新媒体符号的特有元素贯穿其中,激发新媒体工作者创新创业的动力。
(二)技术要求
1.宣传片分别制作时长为3分钟和1分钟,语言包括中文简体(繁体)、英文2种版本。
2.通过专业的创意和策划,充分运用摄影摄像、三维建模、航拍、影视特效、音效、场景等手段进行制作。
3.原始画面质量符合高清影像要求,满足电视、网络等媒介上发布传播需求。
五、制作时间要求
2017年6月15日前完成3分钟简体中文版视频成片,2017年6月20日前完成其它版本视频成片。
六、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资格,具备影视制作资质,且公司成立时间两年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
(二)具有类似策划、拍摄、制作宣传片的成功经验和案例,有较高的创意、拍摄、实现、后期制作和售后服务能力。
(三)具备固定的创作、制作班底,并且能为本项目配备专门的创新人员、协调人员及后期服务人员,在本项目验收完成前,不受其它项目干扰。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近三年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参加比选单位必须是签订合同的单位,确定制作单位后,不得将项目再次转包。
七、比选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一)重庆高新区新媒体产业园宣传片制作思路、视频脚本初稿以及整体报价,整体报价用信封密封并在比选时现场拆封。
(二)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彩色扫描或复印件。
(三)参加比选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声明及材料,如类似宣传片成功案例、认证证书、荣誉证书、资质证书等。
八、比选安排
(一)比选时间及地点
竞争性比选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二)比选程序
1.参加单位签到;
2.进行资格审查;
3.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参加单位进行ppt及产品展示(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
4.经采购小组研究确定中标单位。
九、比选报名须知
截止时间:2017年5月19日下午18点。
报名费用:本次竞争性比选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提供材料:公司简介及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老师
电话:68606527
传真:68606154
电子信箱:267025017@qq.com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二郎科城路60号康田西锦二郎总部经济楼
邮编:400039
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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