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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桥铺商圈微信平台建设、运维服务采购的公告

来源:经济发展局 发布时间:201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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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推进石桥铺商圈微信公众号建设,重庆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拟采取询价方式确定服务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石桥铺智慧商圈微信平台项目。
二、项目最高限价
项目总费用控制在人民币20万元/年以内。服务单位免费开发,业主只支付运维费(实际费用根据运营后采购方考核标准确定)
三、软件及运维要求
(一)负责申请微信公众账号,提供云服务器并免费进行石桥铺商圈微信服务号和订阅号的平台开发和维护。
(二)微信应用平台有商圈介绍和商户介绍,能进行商户信息和商家活动查询,O2O商城功能的开发以商圈及采购方需求而定。
(三)管理平台具备完整功能,有智慧网络接口,有统一的后台用户及数据管理系统,满足后期智慧商圈升级需要。
(四)软件后台具备商业用户智能统计和分析功能。
(五)系统开发方需要对接商户,将微信内容收集、整理、录入、编辑、更新、按期维护,运营过程中的用户意见及时反馈。
(六)对微信软件平台进行基础运营推广,提升粉丝数量和活跃程度(首月新增用户关注数不低于5000人,以后每月新增用户数不低于500人),跟踪效果并按期提供数据报告。
四、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营业范围与本次采购项目相适应。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固定的设计班底,并且能为本项目配备专门设计人员、协调人员和后期服务人员,在本项目期满完成前,不受其他项目干扰。
7、参加单位必须是签订合同的单位,确定制作单位后,不得将项目以任何名义再次转包、分包。
(二)特定要求
1.注册年限不低于5年,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
2.为本项目提供免费技术咨询服务。
3.能及时或按采购方要求完成项目建设、运维。
五、项目完成时间
根据采购方要求。
六、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一)石桥铺智慧商圈微信功能清单(系统结构)及整体报价等,用信封密封并在现场拆封。
(二)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或复印件。
(三) 近两年内,可提供与政府合作过项目等印证材料。
(四)需自行提供诚信声明。
七、具体安排
询价开标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八、报名须知
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9日下午6: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本人不能来的,需提供委托书)。
报名费用: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电话:68679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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