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不动产(2024)公字第202402020480027号
权证/证明遗失、毁损声明
高新区不动产(2024)公字第202402020480027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下列房屋之权利人已经书面声明原权属证书/证明遗失、毁损,即日起作废:
|
土地房屋坐落 |
权属证书/证明种类 及编号 |
声明人 |
声明日期 |
|
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64号14幢**** |
渝(2023)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114****号 |
杨君位 |
2024-02-02 |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