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不动产(2022)公字第202209070480203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高新区不动产(2022)公字第202209070480203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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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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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渝(2019)沙坪坝区不动产证明第00101****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106108004GB00009F0020**** |
沙坪坝区溪香路28号20幢1单元**** |
根据法院(2022)渝0112执恢72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