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不动产登记公告
[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2-0111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8-12 [ 发布日期 ] 2022-08-12

高新区不动产(2022)公字第202208120480026号

打印
分享到

权证/证明遗失、毁损声明

高新区不动产(2022)公字第202208120480026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下列房屋之权利人已经书面声明原权属证书/证明遗失、毁损,即日起作废:

土地房屋坐落

权属证书/证明种类

及编号

声明人

声明日期

九龙坡区白市驿镇中心街66号3-****号

105-2008-1****

张清

2022-08-12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8月12日

文件下载:

原文下载:高新区不动产(2022)公字第202208120480026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